今天是:
 

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

首页 > 相关规定 > 制度管理 > 正文

招标投标现场行政监督人员工作纪律

发布人:招投标办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4-12-25

 

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时,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:

1.进场前应主动交出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,进场后如有事联系,一律使用配置的固定电话;

2.进场后自觉维护现场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开标、评标工作;

3.不得擅自离开评标现场(区),离开后再次进入时需记录在案;

4.不得非法采取明示或暗示手段干涉评标委员会正常工作;

5.应及时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问题,保证评标依法、依规、客观、公正的进行;

6.应认真监督评标专家、招标人、招标代理工作行为,及时制止或处理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;

7.在开标、评标过程中,不得泄漏招标投标中的保密事项;

8.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不得领取咨询、监督等相关费用。

 

 

上一篇: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
下一篇:最后一页